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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综合管理制度——处室系部岗位职责
时间:2015-04-21 09:41:25   发布人:管理员   点击数:24382次

 (一)校长办公室职责

1.起草全校性文件,作好大事记和学期、月度、周工作安排,发布各类文件、通知。
2.组织拟订全校性规章制度。
3.组织全校性重大活动和校级会议,作好会议记录,贯彻会议决定。
4.协调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工作,督办校领导布置的工作。
5.负责上级和兄弟单位来访的接待工作。
6.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催办、归档工作,负责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行政印章、介绍信、工作证、校徽等管理。
8.负责人员编制、调配、考勤、考核,人员调进调出和退休手续管理。
9.负责教师和专技人员的职称评聘,负责工人考级培训的申报和落实。
10.负责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工资管理。
11.负责教师招聘、办理入校手续等工作。
12.负责公车的管理。协调各部门文印工作。
1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及校领导关于涉外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14.负责制定学校的外事工作计划和涉外活动计划,报校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15.负责起草学校外事工作和涉外工作的公文、函电。
16.负责学校的国际合作交流和外国专家、外籍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工作。
17.负责学校因公和因私出国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宾来访的接待工作。
18.负责宣传,扩大学校的知名度。
1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通过网络信息平台负责贯彻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
21.负责制定信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22.负责制定校园网发展建设规划,制定近期和远期建设目标。
23.负责全校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的管理,负责组织与外部有关部门的计算机联网。
24.负责校园网建设,协调校园网内部关系,监督保证校园网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办公用电脑的维修工作。
25.负责校园网信息上传、接收与流转。
(二)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负责全校全日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对教学过程实施监督,对教学质量实施评价,及时汇编全校教学信息,进行宏观管理调控、检查指导。
1.专业建设。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专业评估办法;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2.教学计划。负责下达全校各专业教学计划,负责教学计划变更的审核。
3.教学安排。负责各学期教材征订及发放;负责全校的课表编排、打印和下发;负责协调各系部任课教师的安排;因上级部门或学校原因调课或停课,由教务处统一负责调整。
4.教学检查。组织检查日常教学工作,负责检查各系每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负责对收集到的教学反馈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及时整改;负责制定各系教育教学管理和总体教学水平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并检查各系的评估工作。
5.考试安排。指导各系建立、健全教考分离制度;负责全校试题库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及检查各系的试题库、试卷库存档工作;负责检查监考教师落实和到位情况,对违反教学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负责指导各系对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处理。
6. 成绩管理。负责全校学生各学期各类课程成绩的审核、计算机汇总和归档;负责学生成绩证明的审核、盖章工作。
7. 教学实践。负责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负责各类实验、实训、实习工作(含实习基地建设)、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8.教学档案。负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任务书、教学进度计划表、课表、题库(试卷库)、考试安排表、证件发放名册、学生成绩总表等各类教学管理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9.教学研究。组织全校教学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教学研究活动;负责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评估活动,并将评估结果反馈各系,需要时向全校通报。
10.其它工作。负责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及解释工作;负责各系教务员的考核及培训工作;负责学校校历的编印工作;负责学校图书馆建设工作;配合行政事务处完成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负责审核各系上报的教师工作量。负责报刊杂志的征订及投递工作。
(三)学生处职责
学生工作处负责全校全日制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制定各项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对学生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
    其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生行政管理工作的协调和宏观指导。
   2.负责学校学生工作制度的建设及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负责学校各系学生班主任的培训与宏观管理;做好学生思想动态的调查分析和学生工作的 科学研究工作。
   4.负责大型学生活动如入学教育、军训、艺术节等活动的计划、组织、领导、策划、实施和协调。
   5.负责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学生社团组织的审核、指导与领导工作。
   7.负责学校学生国防、安全知识教育及大学生征兵报名组织工作。
   8.负责学校贫困生的确定、学费减免、材料审核及学生贷款的联系工作和学生勤工俭学的审核工作。
   9.负责学校学生奖学金的审核和解释工作。
   10.负责学校学生的奖励与惩处的审核及解释工作。
11.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杜绝违法犯罪。
12.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安全法规的宣传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3.指导、督促、协调各单位、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各单位、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确保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四)科研处职责
教科研处是在校长室领导下组织、管理、指导和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职能部门。
   1.制定全校教育科研计划及有关工作条例,并认真组织实施。
2.指导全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课程改革的实施工作,组织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3.指导和管理全校的教育科研课题,做好现代教育技术的推广、普及和应用研究工作。
4.组织全校性的学术研究活动(如优秀论文的评选、教学经验的交流等),负责科研经费的使用及科研成果的奖励。
5.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深入调查研究,为校长决策提供咨询材料。
6.组织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教育科研知识和外来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全校科普活动。
7.负责全校教师论文发表的统计和奖励,编印本校教育教学论文集、学报及科研学习材料,及时传递科研信息。
8.开展教科研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等活动。
9.负责科研档案的整理与保管。
10.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五)招生就业办职责
招生工作:
1.编写、制定上报招生计划;
2.编写招生简章,省内各市招办做招生专刊进行招生宣传;
3.培训招生宣传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工作;
4.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5.完成新生的补录、审批及学籍注册工作;
6.完成生源质量分析及招生各项数据统计工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实习就业工作:
1.制定毕业生实习就业政策、管理规定及服务措施;
2.进行就业指导讲座,常年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服务;
3.与企业建立长期的联系,收集就业信息,签订实习就业协议;
4.组织双向选择会,负责毕业生的实习就业推荐;
5.统计学生就业率及签约率;
毕业生派遣工作:
1.组织毕业生派遣资格网上注册及审核工作;
2.打印、发放双向选择推荐表及就业协议,办理报到证。
创业教育工作:
1.编写、制定创业园管理办法及基金使用办法;
2.组织师资培训及学生课程培训计划;
3.审核创业计划书,批准创业者入驻;
4.负责创业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校外班管理工作:
1.签订联合办学协议;
2.管理、指导、服务联办学校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
3.落实校外班返校工作。
(六)督导室职责
 督导室是学校为了完善学校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而设立的部门;是由学校授权具有对学校管理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咨询评估、信息反馈等职能的机构,是学校管理特别是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建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的督导机制,促进管理部门和教职工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
2.建立科学的信息收集、信息处理、信息反馈闭合系统,协调完善教工、学生、管理三方良性互动的平台。
3.把握学校管理动态,特别是教学和教学管理动态以及学生和学生管理动态。
4.及时发现管理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分析和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人员。
5.完成学校委托的其他任务。
(七)后勤管理处职责
1.依据有关管理规范,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后勤服务和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按照勤俭办学的原则,汇总、编制物资材料供应及设施维修计划,报批后组织实施。
3.负责校舍、水电及其它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工作,保证教学和其它工作的需要。   
4.做好绿化清洁卫生工作,美化校园环境。
5.负责学校医务室和食堂的管理工作。
6.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物资材料采购、保管及供应。
7.负责校园基本建设。根据学校教育发展规划,按照学校发展对基建工作的要求,编制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8.负责基建项目报批的具体工作,监督基建项目的建设,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工程质量。
9.负责学校的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10.指导、监督学校后勤实体的经营与管理。
11.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根据《消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学校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
13.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重要领导、贵宾来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14.负责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各类车辆违章行为以及交通事故纠纷。
15.管理校内教职员工、学生的集体户口、身份证;做好各类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16.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对校园网络的运行进行监管,及时查处传播各类有害信息的行为。
17.负责门卫管理和校园治安巡逻工作;校园保安队日常管理考核。
18.完成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以及上级教育机关、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宜。
(八)宿管中心职责
1. 严格作息制度,值班人员不擅自离岗,确保宿舍管理时间上无空白点,加强楼内学生的出入管理,外来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严禁男女生相互窜宿舍。
2.负责住宿楼内的安全,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3.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管理工作,监督,引导同学保持楼梯,过道及公共场所的整洁,监督住宿学生搞好宿舍内的环境卫生;督促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严禁在宿舍区内使用明火,严格执行宿舍光亮制度。
4.保持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完好,发生损坏要查明原因,严格按“校产损坏赔偿”规定执行,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5.定期召开楼长,单元长工作会议,配合宿舍管理组搞好文明宿舍评比。
6.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报修管理台帐。
(九)各系部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负责制定并实施本系部的专业建设方案,拟订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负责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订与修订。
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注重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实施负责制定本系部的学科建设规划,做好学科调整。
4.负责组织本系部各专业教材选择、编写、内容审定等教材建设工作。
5.负责组织本系部的科研工作,配合教务与科研处组织科研项目立项与成果评审工作。
6.负责制定本系部的教学改革方案,组织开展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考试方法改革等工作。
7.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部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和所属教研室教学与科研工作的考核。组织专业教学工作评估。
8.负责安排落实本系部教师的教学任务。组织专业课程的考试与考核。
9.负责本系部教职员工的业务与行政管理工作,配合组织人事处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定岗、定级、职称评定、考核、晋升工作。
10.负责本系部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
11.负责本系部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
12.负责组织本系部学生参加各类技能证书考试的报名、培训及其他类型教育工作。
13.负责本系部实验室和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及教学设施的使用、管理工作。
1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